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无固定期限 □ 为期 年 □ 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 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
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结。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费用为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工资、带薪年休假折算工资、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罚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与上述所有款项相关的所有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个人依法承担,由甲方在此款项中依法代扣代缴。
乙方通过上述费用自行缴纳劳动合同存续期期间的社会保险差额部分。
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 年 月止。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乙方按照甲方《离职管理规定》的交接流程进行工作交接。如乙方交接不清,导致甲方损失,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会保险减除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签署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