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便于种植和营脚村幼儿到麻乍镇幼儿院上学。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吊水村村民xx土地到营脚村村民xx土地止,修建一条路基10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修路所占用土地由以下xx户村民自愿出地修建:xxx xxx xxx
三、本次修路属于自愿合作,道路修通后任何一家不得无理阻断道路。
四、本条道路由吊水村村民xxx和营脚村村民xxx在自愿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