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协议书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持股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依据履行。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股权(以下简称为“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甲方持有上述股权。
上述标的股权系 年 月 日甲方增资 公司 元出资、持有 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股权。乙方只是名义持股人,不拥有上述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权。
委托期限
上述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甲方以书面形式撤销委托之日止。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无条件撤销委托,甲方以书面形式撤销委托的,乙方将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撤销委托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等手续。
相关权益
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全部权利,包括投票权等表决权利和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等全部财产权利。乙方不享有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表决权利和全部财产权利或利益。
乙方同意并承诺,在股东会上表决时,将按照甲方指示进行投票,充分保证甲方的投票权等表决权利不受影响。
当甲方决定处置标的股权时,乙方同意并承诺按照甲方指示履行相关处置程序。
投资风险
上述标的股权在代持股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经营风险、股权损失和其他法律后果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