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协 议 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入厂人数:
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为确保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确保进入甲方区域的外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消防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即外单位)进入甲方从事各项工作,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管理。乙方是指进入甲方从事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物流配送、保洁、保安、绿化、餐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等方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全科负责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相安全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承包施工工程合同、劳务合同、服务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进入甲方场地工作。
3、甲方保卫科负责对《合同》中有关乙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安全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并根据《合同》为乙方办理入厂手续。未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保卫科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入厂手续。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入厂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
6、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相安全注意事项,向所有人员传达,并留有教育记录。
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登记,办理入厂手续。
3、乙方负责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指导和检查,对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如解决不力而被甲方勒令停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保定市制定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5、乙方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复印件。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工作中需明火作业、接装临时接线装置时,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到甲方保卫科办理审批手续。乙方自备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