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工业品买卖合同
商品名称:电缆桥架
买受方:(简称甲方)
出卖方:(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项目工程中的 制作,由乙方承包。为确保工程按工期、按质量完成,本着平等互利、紧密合作的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强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弱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3、桥架配电部分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桥架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与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2、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GB/T 1720-1993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64-1989漆膜厚度测定法
3、材料
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
色泽明显变化,镀层严重腐蚀(产生腐蚀点的面积>50%)底金属(包括冲孔、边缘部位)有明显锈点
涂层表面色泽有明显变化且有气泡或底金属有明显锈点
4、制造要求
电缆桥架的长度极限偏差
a)当长度小于、等于2000mm时,极限偏差为±2mm;
b)当长度大于2000mm时,极限偏差为±4mm。
其余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体宽度取负偏差,盖板宽度取正偏差。
电缆桥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热镀锌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于8mm;
b)电镀锌或锌合金和喷涂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于4mm。
注:电缆桥架宽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计算。
通风孔:有孔托盘底部通风孔面积不得大于底部总面积的40%。
电缆桥架横档:梯级式桥架横档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横档的宽度不应小于30mm。
托臂自由状态时垂直度允差为1/100(上翘)。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在安装完成前甲乙双方还应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
产品外标志应清晰,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也可按甲方要求分类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与使用。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损耗,结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损耗品乙方负责自行处理。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付款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乙方_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交货方式:货至工地后,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审核。(有甲方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华沁苑二期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把货备齐,根据甲方具体工程进度,甲方提报计划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计划后供货至工地。
4、运输:乙方负责汽运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装卸车,费用自负。
5、随货备品:乙方交货时需向施工单位及监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规范及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如配电箱需主管部门抽样检测检验,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送样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方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到货地点与要求不符,由乙方负责运至合同中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乙方须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和施工工艺的详细解释。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为含税不变价(税指进口税、增值税等一切税种),合同附件价格不影响合同价格。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按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调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包括进口设备汇率变动)不得调整:
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
因甲方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定金;
设备按约定日期运至工地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房整体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质保期2年,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各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