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和乙方就双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在甲方项目地址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 款。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有效期限为:任务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任务结束的标准为当年度烤季结束。
本合同如未有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甲方未提出续签或乙方不同意续签本合同的,本合同到期终止,双方自动解除关系。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省份各地及乙方参与的甲方公司的项目或工作任务所涉及的区域,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工种),工作内容为:招录时填报岗位和内容或经培训试用工后安排工作岗位对应的工作内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本单位的经营或工作上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业绩等情况,可随时调整乙方的上述工作职位(或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工作内容的改变、升职、评级调职、降职等
乙方同意甲方在聘用期限内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于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服务标准完成服务工作,甲方有权立即进行人员调整或更换,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乙方所在工作地点或岗位若发生以下情形,乙方同意待岗,享受待岗期间的待遇(最低生活保障) (原工资的60%)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服务标准完成服务工作,但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末解除或终止的;
2.客户业务变化、客户公司关闭或乙方服务项目结束等,但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未解除或终止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请选择填写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考勤制度确定。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和考勤制度的,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2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就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一)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的工资标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经营状况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资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即甲方未在工资单中明确罗列该费用,工资核根据当时当地考勤为准(所列考勤均不包含吃饭时间)。
由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乙方理解并接受无工作期间不包括因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无工作状态,以及甲方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和政府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脸。但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及待岗管理规定的,自愿放弃上述待遇,后果自行承担。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劳动条件按乙方实际工作地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甲方依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条 件。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纪律
乙方已知恶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道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
严格遵守甲方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末经请假描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并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应当遵守甲方及客户的现场办公纪律和管理规定。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或提交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给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佩戴甲方指定标识。确因工作需要佩戴客户标识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佩戴客户标识,仅限于工作需要,并不代表乙方与客户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单据、未按规定提供票据报销、提供虚假证件、文件及相关信息等。
不得有打架、斗殴、暴力、寻衅滋事、盗窃、欺诈、弄虚作假、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性骚扰、酗酒、吸毒、赌博、故意损害或侵占甲方或客户的财物及其他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乙方结束在甲方或客户的工作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交清各类文件及财物。
待岗期间,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应在甲方的工作日依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报到。
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及客户的任何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乙方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甲方或客户安排的工作;不得从事与甲方或客户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或客户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其他企业。
乙方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尊重客户特有的企业文化。
乙方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及之后都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乙方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应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乙方违纪的处理
(一)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列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和犯有其它未列举错误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犯有以下错误或存以下情形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问补偿,由于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提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违反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3、违反与甲方或客户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或客户遭受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的;或给甲方或客户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拒绝甲方正常工作安排和工作调整的;
6、扰乱甲方或客户正常工作秩序的;
7、有打架、斗殴、暴力、寻衅滋事、盗窃、欺诈、弄虚作假、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性骚扰、酗酒、吸毒、赌博、故意损害或侵占客户和甲方财物及其他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8、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9、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0、员工因迟到、早退、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后又犯上述错误的;
11、员工从事下列行为的,构成对甲方或客户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①员工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甲方或客户安排的工作;②员工从事与甲方或客户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③员工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或客户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其他企业 ;
12、乙方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劳动合同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及双方同意变更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变更情形出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