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筑施工文明平安工地考评管理办法javascriptdoZoom16javascriptdoZoom14javascriptdoZoom12发布时间20130318170841字体大中小通建安201394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安监站为了深入开展南通市建筑施工文明平安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行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施工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申报条件凡在南通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关法定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6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施工现场实行了远程监控和LBS定位的二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文明工地应与安全报监同时申报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达到规定标准的各施工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单独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特殊情况下最迟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