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渔船大机小标检验工作的心得体会
海洋渔业捕捞生产实行船网工具指标控制是国家对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现行政策措施,也是我们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近年来我省一些海洋渔业经济发达地区的渔民为谋取经济发展,扩大海洋捕捞生产能力,在没有获取新增大马力船网工具指标的情况下,擅自以大主机标小功率形式来新建捕捞渔船,同时一些柴油机制造企业为迎合渔民的需求,不顾国 家有关管理政策,主动以大机小标弄虚作假的方式销售柴油机。据各地反映及在工作查处中的发现,目前这种现象发生越来越多,作假程度也愈演愈烈,我们作为国家渔业行政执法机构面对这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要及时抵制及予以严厉查处,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除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外,也要在工作程序及技术监管上进行认真把关,不能让违法者有可乘之机。本人就此项工作具体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谈些体会。一、新建船工作程序中主要有以下方面1、检验机构受理渔船图样及技术文件审查时,必须要求渔船设计单位按船舶尺度与所选主机合理配置的技术要求来设计渔船和送审图样及技术文件,图样及技术文件必须按法定规则内容要求提交,不能随意减少和免除。2、受理检验新建船时,一般须在提交审批合格的船、机、电图样、技术文件及批准的船网工具指标文件后才能受理,以便现场检验验船师全面了解所检验的船舶状况和技术要求。3、现场检验验船师受理检验新船时,须按渔船检验规程的规定要求向船厂提交每艘新建船的必检项目表,以便执行验船师根据船舶建造进度、检验项目及时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4、现场执行检验时对涉及推进装置的内容必须认真与申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