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作文评分标准
整体上,采用分项评价整体给分的评分方法。也就是说,在阅卷赋分时要从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分项全面考虑,但最后提交的是一个总体分值。
一等(25~21分)
二等(20~16分)
三等(15~11分)
四等(10~0分)
基
本
等
级
50
分
内
容
25
分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情感真挚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情感真挚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情感基本真实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
内容空洞
情感虚假
表
达
25
分
符合文体
结构严谨
语言流畅
字体工整
符合文体
结构完整
语言通顺
字体较工整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基本完整
语言基本通顺
字迹清楚
不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混乱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
字迹难辨
发
展
等
级
10
分
深刻
丰富
有文采
有创新
①透过现象深入本质
②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
③观点具有启发性
④材料丰富
⑤论据充实
⑥形象丰满
⑦意境深远
⑧用词贴切,句式灵活
⑨善于运用修辞手法
⑩文句有表现力
11.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精巧
12.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
13.有个性色彩
【评分的基本原则】
1.评判一篇作文的等级,尤其是基础等级分的类别,要以题意、内容、结构、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综合考虑,不能只抓一点而不及其余。
2.每篇作文的“基础等级分”与“发展等级分”之间,基础等级中的“内容分”与“表达分”之间,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也不可简单地、机械地对等硬靠。凡“内容分”和“表达分”不在同一等级内,两者的级差不要超过两个等级(如内容为一等,表达不应低于第三等;反之,亦然)。
3.实行“双评制”,一篇作文须由二人独立评分;对同一篇作文的评分,两人差距过大而又难以统一的,交由阅卷组组长或质检组评定。
【高考作文评分细则】
一、内容项
(一)一等
符合题意:凡是在材料内容及含义范围内行文的
中心突出:凡是紧紧围绕主题构思行文的
内容充实:凡是材料丰富,表现主题的
思想健康:凡是思想倾向积极健康的
感情真挚:凡是行文合情入理的
(二)二等
符合题意:凡是在材料内容及含义范围内行文的
中心明确:凡是能围绕主题构思行文的
内容较充实:材料能基本表现主题
思想健康:凡是思想倾向积极健康的
感情真实:凡是行文朴实,不造作
(三)三等
基本符合题意:尚能把握材料含义,但行文中有所游离
中心基本明确:尚有中心,但部分材料游离中心之外
内容单薄:虽有材料,但不足以表现主题
思想基本健康:凡思想倾向基本符合道德规范的
感情基本真实:行文有造作痕迹
(四)四等
偏离题意:仅抓材料中枝节意义行文
中心不明确:没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内容不当:所选材料不能表现主题
思想不健康:凡思想观点有悖于现行法律和道德规范的
感情虚假:行文矫揉造作
注:1、内容评分以题意、中心、内容为重点,参照思想、感情在等内浮动
2、四等卷中,凡各项均符合该等要求,字数800字以上,在3—5内给分,不是空白卷不给零分。
二、表达项
(一)一等
符合文体要求:文体特征明显
结构严谨:首尾呼应,文脉畅通,段落划分恰当,衔接紧凑,过渡自然的
语言流畅:能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写作,用词准确,句与句之间衔接自然,句式选择得当
字迹工整:字迹工整,书写规范
(二)二等
符合文体要求:文体特征明显
结构完整:有头有尾,分段合理
语言流畅:文从字顺,有一到两处语病,但不影响语意表达
字迹清楚:字迹较规范,易辨认
(三)三等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有问题杂糅痕迹,但尚能分辨出文体类型
结构基本完整:有头有尾,段落划分不够合理
语言基本通顺:有三到四处语病,对语意表达并无很大影响
字迹基本清楚:字迹不够规范,尚能辨认
(四)四等
不符合文体要求:不能辨认文体类型
结构混乱:段落划分有严重缺陷,杂乱无章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语病达5处以上,影响了语意表达
字迹潦草难辨:字迹潦草,难辨认,影响作文评卷
注:1、表达项以文体、语言为重点,全面衡量,参照结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