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作文评分标准
整体上,采用分项评价整体给分的评分方法。也就是说,在阅卷赋分时要从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分项全面考虑,但最后提交的是一个总体分值。
一等(25~21分)
二等(20~16分)
三等(15~11分)
四等(10~0分)
基
本
等
级
50
分
内
容
25
分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情感真挚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情感真挚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情感基本真实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
内容空洞
情感虚假
表
达
25
分
符合文体
结构严谨
语言流畅
字体工整
符合文体
结构完整
语言通顺
字体较工整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基本完整
语言基本通顺
字迹清楚
不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混乱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
字迹难辨
发
展
等
级
10
分
深刻
丰富
有文采
有创新
①透过现象深入本质
②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
③观点具有启发性
④材料丰富
⑤论据充实
⑥形象丰满
⑦意境深远
⑧用词贴切,句式灵活
⑨善于运用修辞手法
⑩文句有表现力
11.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精巧
12.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
13.有个性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