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临时动火审批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保证物业安全加强临时动火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物业辖区内的临时动火第三条动火审批制度内容1必须办理手续的作业凡在小区大厦内的任何部位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2审批程序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向管理处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经消防监管员检验后负责审批大型动火作业要经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从事烧焊作业等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职业资格证此外作业责任人同时必须提交操作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备案许可证由服务中心审核发放第四条动火施工安全规定1动火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2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3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小区大厦消防控制中心4施工人员须将动火许可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第五条违反规定的处罚动火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本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