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借款人) :
乙方 (出借人) :
连带保证人: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
款。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即茸 元 ,于订立
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 甲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
况。
(三)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总额为 元整,即对元。
(五) 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 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
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芋 元。
《六) 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
款)。
〈七) 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论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
甲方不得干涉。
〈九)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
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出借人) 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
保, 自愿以现 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 提供连带
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 保证责任的发生: 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
进行清偿,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懂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
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
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 保证人确认: 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 担保范围
及于所有借款 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插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 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
等) 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 条
款的法律效力 。
《四)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
资不抵债等丧失担 保资格力的变故 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
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
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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