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就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专有名词的含义应作如下理解:
第一条 “派遣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被派遣员工和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劳动关系转移至甲方并继续使用的原乙方员工。
第二条 “劳务费”系指乙方就使用甲方派遣员工需每月支付给甲方及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的总称。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意见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2、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收取劳务费,具体金额和相关事宜在双方确认后依协议执行。
3、甲方有权将已派出的员工撤回,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员工,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如违反上述撤回程序而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甲方有权协商并提起诉讼。
第四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使用的派遣员工办理用工手续和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对特殊岗位的新派遣员工,负责资质的审核、认定。
2、教育培训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军事机密和商业秘密。
3、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因乙方未履行按时向甲方给付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
5、免费为派往乙方的派遣员工办理《派遣员工通知书》或《派遣员工登记表》。
6、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手续的办理。
7、依乙方要求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资料的保管,为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申办职业资格证书。
8、负责派遣员工服务期内的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的管理。在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乙方不需要支付其工资,其工资待遇按照《长春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由投保的生育保险支付或商定 支付。
9、在乙方支付甲方经双方确认的劳务费后,甲方三日内为派遣员工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但甲方可依法律规定对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等个人缴纳部分进行代扣代缴。
10、甲方作为用人单位,其派遣员工在乙方服务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时,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11、如乙方为派遣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可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意外伤害险受益人为乙方。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业务或生产需要确定派遣人员。甲方推荐的派遣员工需经乙方审定,合格后由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2、对决定使用的派遣员工可依法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人员,有权以书面形式将其退还甲方。
3、有权与甲方协商派遣员工服务期内奖金、奖励的支付标准、形式或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决定。
4、如需要可与派遣员工签订《岗位责任协议》、《商业信息保密协议》、《培训赔偿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内容。
5、本协议期满或乙方使用的派遣员工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协议或使用派遣人员。但应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派遣员工续聘或终止聘用通知书》。
6、因乙方原因,派遣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辞退派遣员工,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7、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返甲方,乙方不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
8、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9、乙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合理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轮班班次及安排派遣人员加班。
10、乙方有权就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应承担如下义务:
1、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派遣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员工送往指定的工伤治疗医院治疗(紧急情况可以就近治疗后转入指定医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甲方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派遣员工的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已离退人员作为派遣员工(无需办理社会保险,可为乙方降低用工成本),其工作时间发生工伤或死亡的赔偿,由乙方负责。派遣员工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其派遣合同的解除需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或符合法定情形,期间费用及工资发放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有告知派遣员工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并保证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和义务。
5、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奖金、加班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6、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现场管理,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资格审查和职业培训及安全教育,教育派遣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乙方不得将派遣员工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
8、乙方需依照双方约定,每月及时制订劳务费支付明细表,协同甲方核准后,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
9、乙方使用新派遣员工,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所有用工手续。甲方在每月20日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必须在用工手续和保险手续办结后于下月1日开始上岗(工伤保险生效日为下月1日),因要求甲方派遣员工提前上岗发生工伤而产生的医疗等费用由乙方责任。
10、乙方因业务需要,对派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