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发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成都市盛网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短消息(单位:条):由文字组成的信息,通过GSM网络传送。每条短消息最大长度为140字符(英文/数字:140字;汉字:70字)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
(2) 乙方将保证代为发送的短消息实际发送的数量与承诺的相符合。
乙方保证短消息延迟在合理范围内。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信息发送至错误对象,则乙方承担其发送错误的短信资费。
如发生网络故障,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相关调查。由于乙方网络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应该及时予以解决,保证甲方短消息及时顺利发送。
乙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对甲方有影响的变动时需提前通知甲方
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短消息发送平台给甲方使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甲方预付的短消息发送费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额全部退还甲方。
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从事的短消息发送业务的发送渠道和方式完全合法。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