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XXXX 企业留存联
甲方:XX(北京)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北京开发区第四大街XXX 邮编100400
乙方: (中文姓名/身份证号码)(“员工”)
住址: 邮编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 甲 方提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 乙 方同意,决定解除双方于2009 年09月16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于2010 年 09 月 30 日正式解除,乙方工资及保险福利等同时截止。
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251元 (大写:柒仟贰佰伍拾壹圆整) 公司额外补偿金人民币7452 元(大写:柒仟肆佰伍拾贰圆整)。
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