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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里流离 上传于:2024-04-12
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0803/t20080319_1540.html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HYPERLINK "http://www.bjgjj.gov.cn/ywwd/" \t "_blank"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 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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