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牌买卖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就甲方购买乙方标识牌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合同标的及价款
1.1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详见附件清单。
1.2 货物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3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到工地价)
1.4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等货物卸至交付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和支出,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1.5 货物卸至交货地点至交付前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交付
2.1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已物流收件之日计算)。
2.2 交货地点: 。
2.3货物卸至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清点。
2.4乙方交付的货物若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制作的,有瑕疵或损坏的,乙方在10天内免费更换补齐并寄到交货地.
三、付款
3.1货物抵达现场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