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经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 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
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 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 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
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
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第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 在施工
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闺,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
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
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
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磺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