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致, 零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1、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TCJYZZB2010一003 的永州市零陵
区农业综合开发 2010 年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 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办法》,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
愿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单价, 按招标文件所述合同
条款,承包本次工程的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安装、测试,直到
竣工验收和保修维护。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
令一天内开工, 确保在 120 天 (日历日) 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确保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达到
合格等级,并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台万元的现
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
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