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拟稿要求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或超出现行规定范围的,应当充分阐明理由。
二、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精练,篇幅要简短,标点要准确,书写要工整。
三、遣词用字要规范,词语搭配要准确。使用简称时,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加以说明后再使用简称。
四、人名、地名、单位名称、数字、时间、代号等要准确,时间应当写明年、月、日。数字书写一般用阿拉伯数字。在同一公文内,数字的使用应当前后一致。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引文要核对原文,做到准确无误,删节得当;引用其他公文内容,应当先列出该公文的标题,之后在括号内注明文号。
六、根据公文内容和行文规则,准确使用公文文种,标明紧急程度和秘密等级。
七、文字结构层次的次序: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文名称、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名称(或发文机关名称),置于首页顶端稍下、发文字号上方,一般用红色套印。几个机关的联合发文,可以用一个主办机关的名称,也可以全部列上,但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
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保密期限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顶格标识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第1行。
三、紧急程度,一般分为特急、急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的,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第2行。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列;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几个机关的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红色反线。
五、签发人,上行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六、公文标题,置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标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七、主送机关,置于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1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标识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的统称。
八、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九、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十、成文日期,用汉字标全年、月、日,“零”写为“○”。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成文日期依印章的位置而定。
十一、公文生效标识,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纵向与正文的距离依印章大小而定,印章用红色。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当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当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印章加盖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