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拟稿要求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或超出现行规定范围的,应当充分阐明理由。
二、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精练,篇幅要简短,标点要准确,书写要工整。
三、遣词用字要规范,词语搭配要准确。使用简称时,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加以说明后再使用简称。
四、人名、地名、单位名称、数字、时间、代号等要准确,时间应当写明年、月、日。数字书写一般用阿拉伯数字。在同一公文内,数字的使用应当前后一致。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引文要核对原文,做到准确无误,删节得当;引用其他公文内容,应当先列出该公文的标题,之后在括号内注明文号。
六、根据公文内容和行文规则,准确使用公文文种,标明紧急程度和秘密等级。
七、文字结构层次的次序: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文名称、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名称(或发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