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共同发展原则,遵守我国相关法律为前提,
达成本协议,甲乙双方愿意遵守此协议的各项规定。
一、合作事项:
(一) 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区域内代理甲方业务,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为: a.指定区域内开发终端客户;
b.在指定区域内为终端客户提供服务;
c.宣传、介绍甲方相关业务、营销活动及优惠政策等; d.协助终端客户办理开户相关必要手续;
e.办理其他经甲方所授权的业务。
2.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广告语等用于金玉堂业务中,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二.居间报酬的约定
(一)居间报酬按以下方式计付:
※客户交易净手续费:客户交易手续费扣除交易所及银行正常收取比例后的净值:
1.代理服务费解释为从客户交易手续费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费用来支付代理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报酬。
2.居间报酬的支付办法:(见附件)
3.甲方每月15日前按上述比例结算乙方上月的居间报酬,每月25日前发放,但若遇节假日可顺延。乙方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纳相应的税费。
4.乙方如对其服务客户的上月交易数据有疑问,有权在30天以内要求与甲方进行复核。
(二)乙方代理金玉堂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条款办理。
※所有与终端客户买卖业务的合同,乙方必须发还甲方,均由甲方直接签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具备甲方所规定的代理商条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主动接受甲方审核。对于未具备代理条件而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代理权的,甲方有权利收回代理权及相关权益,并按照有关法律及甲方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乙方承诺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或其它客户的利益;
4.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5.乙方承诺不得吸纳已在甲方开户的客户;
6.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代客户操作账户交易;
7.乙方承诺不得以不正当或非甲方授权范围的条件吸引客户;
8.乙方承诺不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或其它代理商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协议签署后,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其它同类公司同时合作及再代理其它同类公司业务、产品,如有其行为甲方可随时取消其代理权;
10.乙方发展的终端客户,概由乙方负责指导和服务,对于乙方与客户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因乙方保密不善导致相关保密资料泄露的,乙方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及规定赔偿甲方损失,因此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有义务与权利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乙方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开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实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有义务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实际的承诺。
14.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及政策。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为乙方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代理费;
3.甲方应对乙方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的方式与途径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
5.甲方视必要及现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推广等活动,支持乙方开展业务;
6.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且代客操作账户交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鼓励客户对甲乙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畅通的投诉与举报通道;
8.对于客户反映的乙方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
9.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对方索取由此经济以及名誉损害赔偿。
六、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
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自己开户交易,并不得代乙方客户做代客理财,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降级或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
6.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对网站攻击病毒等事件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