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人工费:钢筋制作及绑扎,混凝土浇注,木板制作和安装,机械安装和使用。
2、工程作用辅材包括:机械与机具、支模所用板材及架料,五金。
3、建设规模:6—10万平米,如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可协商解除合同。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正负零起后开始计算。
竣工日期:
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施工中若不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按建筑面积该项目设计图纸及该合同约定的标准事项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基础另行计算。
六、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