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现将2011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考条件
>>报名时间及流程
>>考试时间及内容
>>体检和考察
>>录用审批
>>附件:职位表、报考指南、登记表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