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禁烟的通知各中小学特教校幼儿园中专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禁烟的通知连教办20142号精神现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禁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学典礼团队活动集会等时间以及主题班会讲座画廊等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禁烟教育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得吸烟要在校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二制定方案校长是学校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各学校要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制定本校的禁烟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学校将实施方案于2月21日前分别报中初教科三强化督查各学校要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并积极参与无烟校园的创建活动学校要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将建立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