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借条
正规的借条篇一 今 出借人 从银行□取现□汇款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元(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借给 借款人。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全部本息 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偿还。如 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除仍需按每月 %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还应向 出借人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并应支付 出借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款项向 出借人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条无效、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就全部借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三方一致确认合同履行地为 。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说明: 1、取现或汇款应择一填写; 2、根据合同法及浙江省高院的司法解释,借款的利息不得从本金中扣除,如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回借款并计利息。且在民间借贷诉讼过程中需对出借的事实举证,但现实中很多出借人可能以身边保存多时的大额现金出借,而缺乏相关银行的凭证,导致事实难以查清。故在借条中最好明确哪部分钱是通过银行取现或汇款的,哪部分钱是平时自留的现金,这样在诉讼过程中会处于有利地位。 3、书立借条的同时最好保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法院立案使用。 正规的借条篇二 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