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共有离婚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男方: , 年 月 日生, 汉族,身份证号 , 医院 科 医生,现住 区 路 号院 号楼。
女方: , 年 月 日生, 汉族,身份证号 , 市 职员,现住 区 路 号院 号楼
男方和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生一女 。现双方因感情不合,已分居,经协商决定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前往北京市*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子女抚养
抚养权及抚养费
离婚后女儿 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 元至其 岁止,于每月第一次探视子女时直接给到男方。
探望权
离婚后女方及其父母每周均可探望子女两天,每周五晚女方将子女接走,周日晚送回。男方有事不能照顾子女时,可双方商量由女方代为照顾。
遇寒暑假,女儿在女方处居住的时间为不短于十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每年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原则上女儿按年度轮流在男方或女方家中度过,具体时间可由双方届时协商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分割意见
双方确认,以下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双方经协商,作如下分割:
市 区 路 号楼 号房屋。
基本情况
该房系婚后 年 月 日由女方单位以经济适用房形式分配女方,并以女方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产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三居室。该房款已全部付清。
双方约定,离婚后该房仍保持双方共有状态,办理离婚手续前,女方应配合男方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男女双方名下。
离婚后,由男方和女儿暂时居住该房。女方暂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如将来女方住房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以下处理方式:
(1)男女双方各住一间,女儿居住一间;
(2)男女双方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