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招聘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人才招聘一事于2015 年 1 月 12 日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详细职位要求,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 (年薪为税前年薪, 包含车贴、房贴和其他所有甲方和候选人在劳动合同中或劳动合同之外约定的补贴和奖金)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2.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此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该候选人应被视为是乙方提供的资源,否则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以避免重复劳动和混淆。同时甲方要向乙方反馈面试情况,避免因时间延误给双方工作带来不便。
3.甲方若对参加面试候选人不满意应予以反馈,同时可说明原因,以便乙方即时进行必要调整,重新搜寻合适的人选,同时也便于通知落选人员。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在招聘有效期内积极地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得到甲方的职位信息后,积极配合甲方对职位具体信息的沟通,以便按时完成招聘任务。
2.乙方公司为提供甲方人才招募服务的公司,按照甲方要求的职位推荐合适的人选。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符合甲方的职位要求,不得有任何敷衍或是欺骗行为,乙方对每一位候选人的资料负有审慎及合理审查的义务,并承诺及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资料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前述承诺和保证,甲方有权全额追索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乙方同时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积极协助甲方完成招聘计划。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公司资料,包括公司背景、工作环境、薪资结构、发展策略、投资及发展状况等予以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委托猎头推荐服务费为:该候选职位第一年年收入(该职位被录用者录用之日起的税前12个月月薪之和,含奖金或提成)的%。
2.候选人薪资以及甲方所支付予乙方的服务费,最终以甲方确认函为准,乙方有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由乙方推荐的其他人才在此合同有效期内未被聘用,而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在甲方收到乙方候选人简历的壹年内又聘用了这些人才,还是视作乙方提供的资源,并且甲方同样按照协议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合同规定执行(但如是原劳动合同执行完毕续签劳动合同或由甲方关联企业与该人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则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无须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4.候选人到岗后40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岗位人员的推荐服务费。
5.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支付,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乙方出纳出具身份证和乙方授权委托书方可付款。乙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推荐服务费给乙方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费发票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将提供自候选人在甲方报到之日6个月的担保期;在候选人报到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离职(含候选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因不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被甲方解聘),乙方将继续为甲方免费提供该职位的替换人选。乙方自候选人离职之日起4个月内未提供该职位替换人选或提供替换人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或者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推荐服务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