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掌握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在靠近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3m以下时防跨步电压的措施。第4.3.5条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人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
二、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
三、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 5.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 5.1 掌握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滚动半径要求值。 5.2 掌握接闪器避雷网格尺寸的规定值。 第5.1.1条 接闪器布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接闪器布置表 表5.2.1
建筑物防雷类别
滚球半径hr(m)
避雷网网格尺寸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30
≤5×5或≤6×4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5
≤10×10或≤12×8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60
≤20×20或≤24×16
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任意组合采用滚球法、避雷网。
注:滚球法是以h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耍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分就 得到接闪器的保护。滚球法确定接闪器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 6.防雷击电磁脉冲 6.1 一般规定 6.1.1 掌握防雷击电磁脉冲的一般规定。第6.1.1条 防雷击电磁脉冲除遵守本规范其它各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6.1.2条 一个信息系统是否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应在完成直接、间接损失评估和建设、维护投资预测后认真分析综合考虑,做到安全、适用、经济。
第6.1.3条 在设有信息系统的建筑物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情况下,当该建筑物没有装设防直击雷装置和不处于其它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内时,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的防雷措施。在要考虑屏蔽的情况下,防直击雷接闪器宜采用避雷网。
[说明] 防雷击电磁脉冲是在建筑物遭受直接雷击或附近遭雷击的情况下,线路和设备防过电流和过电压,即防在上述情况下产生的电涌(Surge)。
若建筑物已按防雷分类列入第一、二或三类防雷建筑物,它们已设有防直击雷装置。在不属于第一、二或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情况下,用滚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