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条件验收重点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签注结论和意见整理成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于验收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3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