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有效期
担保人的有效期 担保人即保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 08年4月28日担保,期间法院或者银行并没有来过任何通知。时隔四年,收到银行起诉。要求担保人偿还本金及利息。(期间借债人没有偿还任何债务,也没有再找担保人。)请问我还有没有连带责任?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时间是多久,另外,我不是户主,也没有偿还能力。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 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不承担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以还款期后两年内。 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