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生代理协议甲方武汉市亿星教育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携手合作开展教学招生报名事宜为合作顺利进行特拟定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或有进行其教学课程招生和营销推广业务的条件并与乙方签订招生代理协议书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的招生办学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甲方在2012年月号起至2012年月日聘请乙方为甲方在中南财经政法武汉学院校园的日常宣传负责人并每月支付200元为乙方的代理费用含海报的日常覆盖与每周一次的宣传单页发放等寒暑假除外二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经甲方授权发布甲方的招生信息代理甲方的司法考试培训项目的招生业务乙方可根据自己条件展开有针对性的招生宣传活动并保证宣传内容与甲方保持一致乙方在报名者报名后1个工作日把学员相关信息和所报班次通知甲方乙方在代理甲方业务期间不得带理其它业务如有代理其它业务按违约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三代理比例与结算方式甲方对于乙方所在院校的报名学员5人以内按学费的6提成510人按学费的8提成10以上按学费的10提成在学生报名后培训班开课起5个工作日内把提成打入乙方指定账号需中国银行的帐户乙方所招收的协议保过班学员甲方先计提协议规定不退学费的部分给乙方其余部分根据学员考试是否通过再与乙方结算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协议需改动需提前一周与乙方协商甲方乙方签字日期日期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