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证协议书
甲方(投资方):
乙方(资质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使用乙方《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其注册师执业印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有偿使用乙方《注册会计师证书》(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注册师执业印章供甲方办理企业资质申请注册、变更、升级、开展正常业务和资质年检审查时使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每年人民币 元,(小写: )。支付方式为每年 (一次性或按月平均)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 。
聘用期间使用乙方证件,与证件直接相关的继续教育学习及其他相关培训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甲方必须合法使用乙方证书,甲方使用期间所开展的正常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出具报告之前先由乙方审查把关并签字。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报酬,在使用期内如甲方超出协议约定时间十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报酬,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二)在使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吊销的,或乙方将证书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费用。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证书过程中,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被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失效、注销或吊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