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修路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团溪镇组组通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
2、承包单价:30.5万元/公里。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4、 工程总量:暂定100公里。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自2019年 12月 31日止,共计 420天。除甲方书面确认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均不予顺延工期。前述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勘查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通过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的时间。
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标准
按国家及相关部门市政工程通用质量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六、材料、设备
1、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全部材料乙方采购、供应,并且应按甲方选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