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防护一、劳动防护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局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现场工作人员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罩、安全带等;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工作人员劳动津贴和营养补助。二、照明安全与防火:为确保工程顺利安全施工,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各种作业区的最低照明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12-1-1序号 作业内容和地区 照明度Lx1 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 302 混凝土浇筑区、现场保养场 503 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 504 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 505 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 1106 一般施工辅助工作 1107 特殊的维修车间 20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施工组织设计架设各种线路,禁止随意拉线接电。安装、维修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