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系证明函
兹有本公司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261642355446G,与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226542264355446F,的关系证明如下: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 公司系 市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
市的分公司,与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总、分机构的隶属关系。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持有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有绝对控制权。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会计审计报告已经报请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完毕,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相关信息、人事安排、公司发展方向制定与执行已按照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处理完毕。
故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 公司与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