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准考证号:
班级代码:
考核种类:
考核项目:
考 场 号:
座 位 号:
考试时间:
理论
实操
考试地点:
理论
实操
考 场 规 则
[理论考试]
考前10分钟,考生凭本准考证和本人身证进入指定考场、按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证件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考生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迟到30分钟不能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不能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后保持安静,严格服从监考老师指令,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严禁吸烟,并关闭手机以及其它通讯工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使用铅笔或红色笔书写的答卷为无效。
监考老师宣布考试开始实行后开始答题。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考试过程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准交头接耳,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遇试卷模糊、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面朝下平放在书桌后坐好,待监考人员收卷完毕后宣布考生离开考场后,考生应迅速收拾物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