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办以下业务,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乙方代理甲方申办的具体业务如下:
一、业务办理内容,时间约定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代理时间约定:360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节假日不计入代理时间,如遇春节时间顺延20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政策性变化等}导致该代理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时,代理时间依实际情况顺延。
3、费用采取包干式,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述业务总计需支付乙方费用8000元整人民币。(该费用包含相关机关所收取的费用、乙方所得费用)
4、付款方式:协甲方资质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应一次性给乙方结清8000 元整.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须提供办理上述业务的基础文件和材料,并承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如有不实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业务办理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代表甲方完成资质申报直至取得资质证书,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所有申报材料的制作、申报、审核;
b、相关人员的补充、协助甲方的资质备案的相关工作;
c、负责建设厅和建设部的全部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乙方确保其具有办理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的资质,并确保为甲方办理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