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电脑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标的及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向乙方订购的 系列笔记本电脑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项次
品牌型号
配置
数量(套)
服务
单价
总价
1
年
¥:
¥:
2
年
¥:
¥:
3
年
¥:
¥:
4
年
¥:
¥:
5
年
¥:
¥:
6
年
¥:
¥:
7
年
¥:
¥:
8
年
¥:
¥:
9
年
¥:
¥:
10
年
¥:
¥:
11
年
¥:
¥:
12
年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产地: 。
配件: 。
商品交付与验收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乙方向甲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
验收时间:乙方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收货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方式:电脑的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由甲方和乙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期限为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
质保规定:
(1)乙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2)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
(3)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无论哪一台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换货时,乙方负责7日内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货款结算。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乙方全部货款。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型号、配置,配置以双方都同意为准。在配置确定后,若甲方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如果甲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