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勞動合同簽收公示暫行辦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尔日期】 2007-10-22
【实施日期】 2007-10-22
【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7〕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 HYPERLINK "http://www.ldht.org" \t "_blank" 劳动法》、《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4〕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