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书
甲方(男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儿,名 。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第一条、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条、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1、女/儿随乙方生活,抚养权归乙方。甲方每年承担十万元人民币学习生活等费用,直到女/儿完成学业为止。关于赞助费、课外培训费、出国留学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2、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每年1月22日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 账号:
3、探视权的具体行使: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每个星期的周日可探视女/儿一次或者带女/儿外出游玩,可以直接联系孩子,但是应提前通知,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见孩子的时间、地点一切以孩子的意见为主,绝不干涉和参与意见。
三、共同财产分割:
1、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的住房归甲方所有。
2、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的住房归甲方所有。
3、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的住房归甲方所有。
4、以上三套房屋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5、车牌号为 的 牌轿车一部归甲方所有。
6、经协商,男方同意支付给女方人民币 万元,付款方式为:自 年起,每年支付人民币 万元,分五年连续付清,第一次付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直至付清。甲方在付款给乙方期间,如有违反前述约定,乙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