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
甲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电话:
传 真: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电话:
传 真:
乙方为专业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咨询机构。为了更好地为甲方做好劳动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杂的法定性的事务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就委托乙方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范围
(一)社会保险服务
代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及员工增加减少手续:
代办甲方核算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数:
代办甲方报送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报表;
代办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代办甲方员工医疗费用报销
代办甲方员工生育津贴支取
代办甲方员工工伤认定
其他与社会保险相关的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服务
1、代办甲方公积金登记手续
2、代办甲方员工公积金增加减少
3、代办甲方员工公积金提取手续
4、其他与公积金有关事项
(三)代发工资服务
按照甲方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及工资明细,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2、乙方应当以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在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人力资源外包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1、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人事劳动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发工资款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费;3、甲方指定 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发工资款
甲方应与每月 日前,按员工花名册工资总额将代发工资款以(支票 ,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后与每月 日前将员工工资足额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时出具财务收据。如甲方要求提供税务发票,甲方按照票面总额的5.5%支付税金。
2、外包服务费:
收取标准:按照甲方每月代发工资人数,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实结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随同代发工资款一起以(支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时出具税务发票。3、甲方如有其它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4、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2、违反第二条第4-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的;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或者代发工资款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足额提供相关资金和上述应提供的资料,不能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