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
投标书
致: -发包方”)
工. 在视察题述工程的工地及细阅题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公
司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以第2条所报的投标总价、第3条
所报的投标工期和第4条所承诺的质量标准执行及完成题述工
程。
2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
(RMB ).
3 投标工期如下:
(a) 投标总工期为自我公司接收工地之日起计的 #个日
历天,其中包括所有星期六、星期日、公众假期、恶劣
天气和我公司提交整体工程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 -
和 与上述投标总价及投标工期相对应的我公司所完成工程的施
工质量标准为 (质量标准的基本要求为合格) 。
5 我公司确认第2条的投标总价帮为我公司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之各项合同条款规定下根据自身专业施工管理经验所报的价
格,其中已包括我公司遵循招标文件、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
规定所需交纳的所有人员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费、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及完成题述总承包合同所需的所有价款,
以及我公司进行企业正常经营所需之一切合理施工利润及缴
交税项。
6. 我公司确认第2条的投标总价被发包方接纳为合同总价后只会
接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出调整而确定最终的结算总价, 任何没有
合同依据的因素此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总价。
了 我公司确认完全明白招标文件内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并同
意在第3条的投标工期被发包方接纳为合同工期后只会按合同
文件的规定做出调整,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
确定的合同工期。
8. 我公司确认若专用合同条款所列明的计划开工日期有所推
退、但总的推迟时间不超过3个月,则除关键项目完工目标日
期和竣工日会做出相应顺延外,我公司所报的投标总价、投
标总工期、关键项目完工目标工期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
9 我公司确认若我们的投标获得接纳,代表我公司负责题述工
程合同履约的我公司项目经理为拥有项目经理资质的我公司
同事 先生,该同事会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于工地全面
主持本合同的履约,不会再兼职其他建设项目的工作,著没
有发包方的预先同意,我公司不会自行做出更换,和否则发包
方有权视之为我公司的违约,及按合同追究我公司的责任。
10. 我公司确认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日期起计
的90个日历天,即至 年 月 日,本投标对我公司
有约束力,发包方可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接纳。
11. 直至双方另行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为止,本投标一旦被发包方
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接纳,便构成有效合同,对双方均有法
定约束力。
12 我公司理解发包方有权接纳任何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