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