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八十七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之规定甲单位乙单位甲乙双方共同在高速绿城青岛深蓝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双方作业在立体空间和时间内出现交叉可能危及到对方生产安全因此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各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甲单位专职安全员乙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察和相互协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具体约定条文如下1双方必须保证各自的作业人员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考试合格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否则即使是受害方其所在单位也应承担30责任2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