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刑事通用)
受案登记表
(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 x公(,) 受案字( _ ) 号
案件来源 “| 口110 指令口工作中发现口报案口投案口移送口握送口其他
报[ 竹名| [|性别 [出6期| |
案 |息份证件种类| | 证作$码| |
人 [工人单位 | |联系方式 | |
| 现住让| |
移送单位| | 移送人| 联系方式| |
, | 年月上日|瘘报
0
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
受害情况等) 以及是否接受证据;
口局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
口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
受案 | 口不局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 处理
意见 |口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
口其他
受案民敬: 年 月 日
受案部门负责人 年 月 目
受案
审批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