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
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 形成审
批稿,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
审、修订:
5.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
时
5.1.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5.1.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5.1.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5.1.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
时,
5.1.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5.1.8 其它相关事项。
5.2 评审、修订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 当出现以
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5.2.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5.2.2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5.2.3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5.2.4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5.2.5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3 评审、修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