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房屋年租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元,按年交,无押金.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后乙方须将房屋设施回复原状。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收回房屋。
七、如果发生争执,当地法院代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