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发布年度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布短信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发布期限
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发布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发布费用单价:
群发短信 元/条;
精准短信 元/条;
群发彩信 元/条;
定位短信 元/条;
圈地短信 元/条。
2、本合同发布期限内,发布费用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含税),具体发布费用以甲方实际发布短信数量据实结算。
3、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自身建立的效果评估系统(现场来电、来访、成交等情况)及乙方提交的效果评估情况,认可乙方服务实际效果后,方向乙方支付发布费用。
(2)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当月短信发布后,于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短信发送证明(系统发送记录截图等)、真实等额合法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 日内向乙方付清上个月的发布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三条 合作方式及广告发布要求
1、甲方确定业务需求后,向乙方发出订单。订单经甲乙双方联系人签署后作为执行依据,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双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2、乙方联系人须于接到订单之日起1日内签收确认并返还甲方一份,并严格按照订单的内容履行发布工作。如乙方联系人在接到订单48小时内未予签收确认的,则该订单对甲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效订单要求和本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本合同发布期限内,如乙方联系人有三次不签收订单或不履行订单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每次订单规定的期限、内容、发布对象等完成短信发布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5、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发布记录的真实性,如发现乙方记录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次发布费用,如发现 3 次发布记录不真实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乙方应严格按照每次订单规定的期限、内容、发布对象等完成短信发布工作,且保证发布成功率在 %以上。若发布成功率低于 %的,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免费补足发布数量。
7、乙方有责任协同甲方在每次短信发布后第一时间了解短信目标客户的反应(如电话进线等),并将就目标客户的反应与甲方一起研究、分析,包括调整新的执行方案。
8、甲方可对短信发送全程监控,主要方式可以选择:
(1)在乙方工作地点实地考察和全程监控发布过程。
(2)通过科技技术实现远程客户端监控,如QQ远程实时监控。
(3)发布过程中,可以安排甲方的号码作为监测号码。
9、效果评估:
(1)单次评估,填报《短信效果监测表》,主要内容包括发布各项记录(时间、对象、数量、电话进线量等)。根据《短信效果监测表》双方协商作为下次合作方案的调整依据和方向。单次评估以目标客户进线量为主要评估数据。
(2)月度评估,乙方出具《月短信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1)对当月短信发送的数据统计、相关凭证及进线电话分析等。此项主要由乙方完成; 2)客户上门拜访情况(可以分软性邀约和硬性到达,软性邀约是通过短信致电咨询后被邀约来观房的客户情况,硬性到达是指在只收到短信后而直接拜访的人员数量),此项主要由甲方协助完成。
第四条 短信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造谣中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恐吓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0)涉及各运营商互联互通或产品竞争的(包括运营商的合作伙伴)。
乙方发现短信广告中包含上述内容的,应及时告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修正。
第五条 增值服务:
。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的法人。如因乙方无相关经营权导致本合同约定之短信广告发布事宜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在乙方按本合同履行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按合同约定条件付款。
3、乙方应严格按照订单所确定的内容、日期、时间段等事项提供短信发布服务,否则当次发送无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每次短信发布前1日内向乙方提供发布内容。甲方保证该发布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乙方在每天的 时段内为甲方提供短信发布服务,乙方超出此时段发布的,视为无效发布,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发布费用。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此时段发布,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6、乙方保证发送平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客户资料来源合法,因该部分资料而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若因信息发送高峰期端口拥挤,网络设备调试、维护及其他故障等原因导致部分短信广告发布不成功的,故障消除后,乙方应在不打扰手机用户休息的时间段内,第一时间为甲方补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合作期间内乙方未能按订单内容完成短信发布工作、投递成功率达不到 %以上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免费为甲方补发,并向甲方支付该次订单发布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如发生 次该等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更改短信发布内容、时间或手机用户群的,应按“错一补二,漏一补二”的标准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补发。乙方未能按前述要求补发的,则需按错、漏部分发布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4、乙方擅自更改发布内容给甲方经济、声誉等造成较大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被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