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