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双方于年” 月_ 日在”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
门登记结婚,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 无法共同生活,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已无合好可能。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
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女儿江佳庆,儿子江梓瑜均由男方抚养,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
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星期休息日
可探望儿女一次,或带其外出游玩,但应提前告知男方,男方应保证
女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路新城新
世界两房两厅住房一套, 合同价人民币 41 万元,现值人民币 85 万元
《包含装修),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
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
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2、其他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二家手表店〈浏阳车站比一比
手表剃须刀专柜、金源购物中心时光询名表行),二店均为合资店,
共驻资 60 万元,均归男方所有。
3、债权与债务:
A、夫妻双方于 2014 年 4 月因拓展店面, 向宁乡县农商银行贷款
5 万元,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