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制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期限: 年
2.出资各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实际出资: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 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以 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 ),占出资额的 %,实际出资金额 元(大写: )。
以 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 ),占出资额的 %,实际出资金额 元(大写 )。
以 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 ),占出资额的 %,实际出资金额 元(大写 )。
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出资各方共同推举 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余股东参与并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才能做帐,实行按月结账,每月 号为结算日。
6.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 人共同参加,如果本人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二)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三)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四)知情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东如实报告公司事物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物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五)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六)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列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红利在每月 号发放。
(七)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8.股东会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9.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 临时会议的股东会议由一半的股东发起。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三)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的2/3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的半数以上。
(四)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申请。
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一) 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二)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三) 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四)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七) 增加新股东。
10.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现出资方一致同意 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 年,从公司正式注册当日开始计算。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